记者昨天从杭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获悉,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廉租住房管理的补充意见》(杭政办函〔2011〕348号)和《关于印发<;杭州市廉租住房业务属地办理方案>;的通知》(杭房局〔2012〕188号)文件精神,自2014年3月1日起,杭州主城区实行廉租住房业务属地办理便民工作,符合廉租住房准入条件的申请家庭可到户籍所在地区住建局办理资格申请、资格年审、货币补贴等业务。